更新日期:2010/11/19 06:30
蘋果日報
手段兇殘【孫友廉╱台北報導】北縣男子胡永盛中風失業,常酒醉毆妻而離婚,他獨自撫養兩歲女兒卻懷疑女兒是妻子外遇所生,今年六月發狠將親生女悶死並浸水、焚屍。板橋地院昨斥胡把對妻子的不滿,報復在小孩身上,手段兇殘,惡性重大,檢方求刑二十年仍屬太輕,依殺害兒童與公共危險罪將胡重判二十四年。
判決指出,胡永盛(四十八歲)原為廚師,九年前與越南籍妻子阮女結婚,後來輕微中風失業,時常喝酒毆打阮女出氣。今年二月阮女與胡離婚,把兩歲女兒交給胡撫養,只要阮女來看女兒,胡就藉故與阮女爭吵。胡平日情緒易激動、精神不佳,離婚後懷疑阮女讓他戴綠帽、女兒非他親生,卻又擔心阮女搶走女兒。
今年六月九日清晨四時許,胡男疑心病又發作,決定殺掉女兒,先拿濕毛巾摀住熟睡女兒的口鼻,活活將女兒悶死。胡男以為女兒還沒斷氣,又猛掐女兒脖子五分鐘,再把女兒抱進浴室,把女兒的頭浸在裝滿水的臉盆裡。法醫鑑定確認親生
胡行兇時大吼大叫,驚動鄰居報警,胡拒開門讓警員進入,還在屋內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等易燃物焚屍,造成女童頭、臉、左手、右腿與左半側身體均燒焦炭化。
警方破門進屋,胡躲進浴室,將頭浸入裝滿水的浴缸裡,被警方拉出時不斷哭喊:「我要同歸於盡!」又說:「我懷疑女兒不是我親生的,我性無能,不會硬。」更稱當天發現前妻帶男人回家、要帶走女兒,他才會行兇。阮女悲痛罵胡:「你是不是瘋了!」
檢警調查發現,阮女在事發前根本沒去胡家,全屬胡自己疑神疑鬼,而當檢察官拿出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確認女童為胡與阮女親生,胡才崩潰認錯,多次放聲大哭:「我好後悔啊!」懊惱衝動鑄成大錯,檢方認為胡已有悔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求刑二十年。法官:罪不宜輕饒
但法官查出胡的精神狀況沒問題,指責胡為了報復前妻才殺女兒,且直到警員破門進門才宣稱要自殺,罪行不宜輕饒、檢方求刑過輕,胡所犯殺害兒童罪判刑二十年,放火燒屋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六年,合併應執行二十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律師陳昭全表示,本案胡的行為不可取,若懷疑小孩並非親生骨肉,可前往醫院做DNA鑑定,一旦確定非親生子女,可在兩年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關係的民事訴訟,來排除法律上的親子血緣關係,還可再向配偶及通姦男子提出民事侵權求償,以及返還撫養小孩費用訴訟,來彌補精神上的傷害與金錢損失。懷疑子女不是親生 如何處理
◎先冷靜與配偶懇談
◎追溯婚前、婚後配偶有無不尋常行為
◎向配偶親戚或熟識的朋友探查
◎向生命線專線1995或各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等專業單位求助
◎若仍有質疑,可至醫院驗DNA鑑定親子血緣關係
◎打確認親子關係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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