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7 20:38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7日電)新北市新莊區2歲幼兒燙傷命危,市府社會局表示,雖家人對事故原因交代不清,但主要照顧者姑姑未善盡職責,新莊警分局家庭暴力防治官將以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市府社會局表示,接獲衛生署立台北醫院通報後,啟動家防中心、社工、少年兒童福利等機制前往協助。初步調查瞭解,蕭姓男童由姑姑、姑丈照顧,並在事故發生後,由姑姑向警方、消防局報案。
市府消防局下午據報,前往新莊區新泰路的公寓民宅緊急救護,發現傷患四肢與腹部,大面積燙傷,一度無呼吸、心跳等生命跡象。
署立台北醫院表示,病童有70%面積的2至3度燙傷,急診室急救1小時後,恢復呼吸、心跳,但生命跡象相當微弱,仍在加護病房觀察,病情危險。
警分局家防官介入調查,也通知男童的母親前往醫院照顧,蕭母與陪同就醫的男童姑姑,雙方情緒都很激動。
縣府轉述蕭母的說法,她們原本住在屏東,男童父親今年6月過世後,男童由姑姑、姑丈照顧,2名主要照顧者並無兒女。男童還有1名妹妹,由祖母照顧。
蕭母說,他在丈夫過世後,在新北市三峽區租屋、工作,今年7月前往探視孩子,發現男童腳部有疑似燙傷水泡,她曾詢問男童姑姑,姑姑的回答是「在廚房受傷」。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吳淑芳表示,清查檔案沒有發現男童有遭家暴的報案紀錄。男童姑姑表示,出門回家時發現男童受傷,所以,緊急報案。但至於男童受傷過程,受傷地點,如何燙傷,男童姑姑語焉不詳,且情緒激動,無法接受警局家防官調查、製作筆錄。
警方表示,初步瞭解,案發時僅男童的姑姑在家,姑丈不在家裡,姑姑則抱怨孩童遭母親遺棄。但警方訊問姑姑,「下午究竟發生什麼事情?」姑姑避重就輕,無法清楚交代。
社會局說,是否涉及獨自留置孩童在家?有無家暴?後續是否需要安置?都持續觀察與協助。警方將先以涉嫌過失傷害罪嫌,移送男童姑姑。9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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