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1/02 13:36
劉錦源
3歲的台菲混血女童,因為母親是逃逸外勞被查獲,在收容所等待遣返,加上照顧他的台灣爸爸又病逝,為了爭奪女童的監護權,菲律賓的生母和祖父母打官司,儘管法院最後把監護權判給媽媽,但擔心女童被帶往國外後,生活無法受到妥善照顧,祖父母繼續提出領養要求,希望把孫女留在台灣。
小女童的祖母,不是緊抿著嘴唇,表情凝重,就是走來走去,不做任何回應,他們帶著3歲的小女孩來到地方法院開調查庭,提出領養要求,就是希望能爭取小孫女的監護權,把她留在台灣。
女童菲籍母親(2010.11.1):「我每天晚上看她。」記者:「每天晚上看女兒照片才能睡?」女童菲籍母親:「嗯,嗯,嗯。」
照片上的小女娃,笑得好開心,一家3口和樂融融,菲律賓女子Candy和陳姓男子產下一女後,因為是逃逸外勞遭移民署查獲,把孩子託給陳姓男子,男子卻因為血癌過世,小女娃就由祖父母照顧,媽媽一狀告上法院,要爭監護權,今年5月判決勝訴定讞,但祖父母卻認為女童母親在菲律賓已經有家庭,有子女,經濟能力並不好,才會到台灣打工,女童如果回菲律賓,恐怕無法得到妥善照顧。
記者:「就讓媽媽帶回去嗎?」女童叔叔:「不會啦,不至於啦,我們自然而然會想辦法。」
為了留住小孫女,祖父母提出領養的要求,但法律規定,除非是女童母親同意小孩被男方領養,不然逆轉的機會不大。小女童是會跟著媽媽回菲律賓,還是留在台灣陪伴祖父母,還要等待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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