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母罵跑2媳 1家子互告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4/18 04:11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張姓男子被老媽先後罵跑2個妻子,他決定全力保住第三任老婆,夫妻隨身攜帶攝影機、錄音筆,蒐證老媽的家暴言行,但他的兩個弟弟卻加入戰局挺老媽,一家母子反目、兄弟鬩牆、婆媳翻臉,2年多來諜對諜、暴對暴,張男與三弟日前分別被法官判拘役40天與60天。

這一家如今全都吃官司,因彼此互控,3兄弟捲進傷害、恐嚇、侵入住居、妨害秘密及誣告等官司,老媽也因違反家暴令而被判刑,簡直像電視8點檔劇情。

長子力保第三任妻

據了解,96年初,現年71歲的張母動輒對長媳惡言相向,身為長子的張姓男子說,母親已經趕走他前兩任妻子,他為保住第三任妻子別再被母親罵走,不得已才和老婆用攝影機蒐證,得以向法院聲請到家暴保護令,禁止老母對家人精神騷擾。

母違保護令被拘留

法院判決書指出,96年11月,張母又辱罵長媳「垃圾東西」、「畜牲」、「垃圾查某(台語)」、「不像樣查某(台語)」,長媳不甘受辱,拿攝影機蒐證報警,張母因違反保護令被送往派出所拘留一晚,並在97年3月被法院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兄弟互毆雙雙提告

次子為了幫母親出氣,96年11月跑到大哥張男的住處理論而挨告,去年7月被依侵入住居罪處拘役20天;住在大哥樓上的三弟,去年1月在樓梯口遇到大哥,又因前述婆媳事件而衝突,互相揮拳毆打,雙雙到醫院驗傷提告。

判決書說,三弟否認動手打人,哥哥則稱是自衛反擊,但法官認為兩人受傷屬實,且都坦承有肢體衝突,遂依傷害罪各判拘役40天,而三弟因衝突時出言恐嚇,再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天,兩罪應執行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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