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4/30 04:11
會情夫 還要同居證明書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自家老公坐牢,老婆去探監,對象卻非老公,而是同一監獄的情夫,還請里長幫她和情夫開立「同居證明書」,好讓她以親屬身分辦會客;老公出獄獲悉後火冒三丈,狀告曾經「同窗」的情夫妨害家庭。
「不探老公探情郎」發生在基隆監獄,基監指出,新收人犯,若無親屬關係就不能會客,所以和人犯無親屬關係者,須檢附里長開立的同居證明書,才能辦理會客。
而徐姓男主角提告後,見老婆沒有回頭的意思,甚至等情夫李某出獄後乾脆離家出走,雙宿雙飛,只得無奈地撤回告訴,還說:「祝他們幸福啦!」因通姦屬告訴乃論之罪,基隆檢方昨天處分不起訴。
老公出獄 才知被戴綠帽
處分書指出,徐某的李姓妻子與李某曾是男女朋友,97年8月,徐某因毒品案入獄服刑1年3個月,去年3月,李某也因毒品案入獄服刑,老公和情郎同監服刑,老婆不去探老公,卻常持里長開立的同居證明書,以李某同居人的身分探視情郎。
徐某於去年11月出獄,在家中無意間發現1張當地里長開立給太太與李某的同居證明書,又在家中找到老婆和李某往來的10多封書信,信中雙方以夫妻相稱,還提及2人過去的甜蜜回憶,徐某怒不可遏,遂持同居證明書及2人的書信,控告李某妨害家庭,但提告後不久,徐妻就跟著出獄的李某遠走高飛,徐某則選擇撤回告訴。
妻與人私奔 他死心撤告
徐某受訪時指出,他入監期間,老婆從未到監獄看他,卻設法入監看李某,他既然無法得到太太的愛,強求也沒用,既然太太無心跟他,他們又沒有小孩,就隨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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