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台歌手告星夫拖欠贍養費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0/12 15:16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2日專電)台灣歌手慕容英嫁給新加坡藝人陳建彬,但因男方另結新歡而分居,新歡買車、買名牌包,但她的贍養費卻遭拖欠。陳建彬在法庭上大喊每月約新台幣11萬元的贍養費太吃力。

慕容英是台灣早期的歌手,陳建彬是新加坡知名的電視演員及廣播節目主持人,2人結婚逾20年,2008年分居。

今年57歲的陳建彬另結新歡並產下1女,婚外情曝光後被新加坡媒體及網友形容為「老牛吃嫩草」。

陳建彬的婚外情成為新加坡媒體的焦點,「聯合早報」今天報導,陳建彬在分居時曾寫信給慕容英說「對不起,我想暫時回到單身生活,但是對你有終生照顧的義務,我會負起養你一輩子的責任」。2人分居後,陳建彬一開始每個月給她5000新元(約新台幣11萬元),但過一段時間後卻減至1000新元。

去年11月新加坡家事法庭要求陳建彬每月支付3000元生活費,並負擔每個月的房子貸款。但慕容英認為陳建彬未兌現每個月5000新元的承諾而告上法庭。此案昨天開庭。

慕容英的委託律師質疑陳建彬捨得在新歡身上花錢,例如買車、買名牌包,卻拖欠該給的贍養費。陳建彬回答因為買車跟每月搭計程車的費用差不多,卻更可以掌握時間。

陳建彬在法庭上還說,每月給5000新元是當時的想法,是對她個人的承諾,並沒有法律上的責任。陳建彬大吐苦水說,會拖欠贍養費是因為自己的收入不固定,這樣的負擔真的對他說來太吃力。

聯合早報報導,陳建彬在庭上一度表示,與慕容英在一起的後10年並不快樂。他還以手拭淚,坐在旁聽席上的慕容英則搖頭,但表情平靜。991012


已用關鍵字:新歡,結婚,贍養費,婚外情,
共出現:11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 2011 第三者徵信社-婦幼女人徵信王秋香

網頁設計:飛來筆網路創意行銷 網頁贊助:女人之心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