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律師與律師通姦 判賠

自由
更新日期:2010/10/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會計師全聯會前理事長林敏弘的女兒林佳穎律師,87年間至理律法律事務所工讀時,與當時已婚律師劉哲俊通姦,台北地院昨判她與劉哲俊連帶賠償劉的前妻謝女60萬;可上訴。

劉哲俊元配謝女直到今年4月才提告,法院審理認為,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為10年,她4月提告,僅能請求6天損失,一天10萬共獲賠60萬。

劉哲俊與林佳穎87年外遇,89年4月29日與謝姓元配離婚,但後來劉哲俊與林女也因債務糾紛鬧翻,林佳穎主張,94年間她被劉哲俊告知,不還錢就會因當年的事面臨官司,後來劉哲俊向前妻坦承,12年前與林佳穎通姦並寫下自白書,謝女憤而提告,向兩人求償1000萬。

謝女主張,因為丈夫於今年4月18日寫下自白書,因此她在今年4月23日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謝女89年4月29日離婚,依民法10年時效,僅能請求提告日的10年前到婚姻存續日,即89年4月23日至89年4月28日共6日的損失。


已用關鍵字:丈夫,婚姻,離婚,通姦,外遇,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0 意見: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

 

  © 2011 第三者徵信社-婦幼女人徵信王秋香

網頁設計:飛來筆網路創意行銷 網頁贊助:女人之心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