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0/03 18:01
以往男女朋友分手後,如果想要討回以往贈送的財物,通常法院都會判決敗訴,不過最近常與藝人鬧緋聞的樺福建設董座張綱維,向前未婚妻討回房產跟鑽石,法院卻判決勝訴,勝訴的理由,張綱維說就是因為前未婚妻毀婚改嫁他人。
2007年,建商張綱維大筆重金邀請港星關芝琳,創造話題還傳出緋聞,自此張綱維的名字就常上娛樂版。前不久他還入主遠東航空,沒想到這次卻上了社會版,因為他控告前未婚妻黃小姐毀婚,要把2棟總價2千多萬的北市房產跟400多萬鑽石討回。
張綱維跟黃小姐是在94年訂婚,但是中間兩人感情糾葛不斷,97年正式退婚,法院判決,既然兩人交往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且訂過婚,既然解除婚約,贈送的財物也應該退回,張綱維同時否認自己因為跟藝人劈腿導致被退婚。
黃小姐的委任律師向媒體表示,黃家曾經資助張綱維上億元,而且現在黃小姐已經幸福的嫁到美國,並且繼續唸書,放棄上訴就是不想再跟張綱維有牽扯,這段感情事也只能讓張綱維自己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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