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0/08 00:01
過去有聽過外籍配偶遭虐的事件,這次卻是台灣丈夫出面指控娶到的中國配偶是惡媳婦,會動手打婆婆,但卻惡人先告狀,10年內,太太告夫家,次數高達14次,7日先生、婆婆聲淚俱下,希望能訴請離婚,不過,太太堅稱自己才是受害者,要離婚除非先拿到身份證。
高齡80、90歲的公公婆婆,講到被媳婦欺負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就是拚命搖頭,有滿腹的委屈,媳婦不甘示弱反控婆婆家暴,一狀告上法院,結婚10年,前前後後,告了丈夫、婆婆、跟大姑,不下14次,不過,家屬拿出照片,反控媳婦打人喊救人,大姑的手臂、臀部上的大片淤青,就是媳婦的傑作。
兩家既然已經撕破臉,這婚姻還怎麼維持下去?
一家吵吵鬧鬧,卻離婚離不掉,陳先生求助立委黃偉哲,不過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如何解決?解鈴還需繫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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