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9/14 11:46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4日專電)新加坡政府擬修法對付拖欠贍養費的民眾,這些人恐將履行40小時的社區服務,前妻及小孩也可向信貸機構舉報欠債行為,這些人再婚前也須聲明是否拖欠贍養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報導,過去4年,家事法庭平均每年收到3600份要求執行贍養費的申請書,多數情況是女方和孩子沒有從丈夫或前夫那裡收到法庭規定的贍養費。
為更確實執行贍養費及異國婚姻夫婦離婚的相關法令,新加坡擬修訂保護婚姻及婦女權益的「婦女憲章」,目前已草擬法案修訂內容,並徵求相關單位意見。
根據已草擬的修訂法令,將來拖欠前妻或孩子贍養費者,可能要出具3個月贍養費的銀行保證,確保當事人會履行支付;此外還須接受財務輔導,及履行40小時的社區服務,前妻和孩子也可向信貸機構舉報欠債行為。
此外,離婚者再婚前也須聲明是否有拖欠贍養費,雖然拖欠贍養費不會阻礙再婚,但由於是法定聲明,婚姻註冊局有權力審核聲明是否屬實,若聲明不實,將背負法律責任。
而為保護與外籍人士結婚,後來在國外離婚的新加坡人,新加坡法庭將有分配婚姻資產的權力,例如外國法庭裁決一些新加坡資產不屬於婚姻資產,但新加坡法庭仍可作出不同裁決。9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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