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辣情婦 不匯錢就要告強暴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06 04:11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不限時匯錢,就告你強暴!」台中市魏姓商人疑與林婦偷情,已借她100萬元,林婦卻恐嚇魏某,若不再匯5萬元,就要告他強暴,魏某不受威脅,控告林婦恐嚇取財。

警方調查,林婦是40歲單親媽媽,她和50多歲的魏姓商人是男女朋友,去年魏某就借她100萬元,日前林婦突傳簡訊,要魏某再匯5萬元到其帳戶,且言明若下午3點半前未收到,就要到警察局控告他涉嫌強暴。

魏某不甘心被要脅,持簡訊內容向警方控告林婦恐嚇取財,警方傳訊,林婦哭哭啼啼說,魏某與她發生親密關係後不負責任,她一時氣憤才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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