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馬來西亞婚外情案 法庭判罰4牛1豬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10/01/31 16:35
林亭儀





(法新社吉隆坡31日電) 媒體今天報導,馬來西亞婆羅洲沙巴省(Sabah)的部落法庭,判處一對婚外情男女付出4頭水牛及一隻豬作為罰金。

星報(Star newspaper)報導,男方的妻子提出訴訟後,兵南邦原住民法庭(Penampang Native Court)判這對男女有罪。男方妻子表示先生和此女同居,她抓姦時,這對男女只穿著短褲和沙龍。

法官桑皮爾(William Sampil)表示,縱使這對男女辯稱兩人只是「摯友」,法庭仍找到兩人從事親密行為的證據。

法官判決這對男女要付出4頭水牛、一隻豬及2000印尼盾(586美元)的罰金。

馬來西亞2800萬人口當中,原住民僅佔不到1%。(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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