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李伯恩發片 盼徐佳瑩親口祝福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01 17:59




(中央社記者蔡欣樺台北1日電)從「超級星光大道」出道的李伯恩,搭上「大學生了沒」阿達合組樂團「自由發揮」將於5日發片。李伯恩談起被徐佳瑩抓包劈腿的舊情,再次道歉,也想聽對方親口祝福他發新專輯。

「自由發揮」從寫歌創作、拍MV、宣傳照等,全都自己來。李伯恩和阿達寫腳本、拍攝的首支主打MV「死定了」在Youtube公開後,1個月內就創下40萬人次的點閱率,可惜故事情節兒童不宜,所以被禁播。

老把事情搞砸的李伯恩,特別創作「死定了」還原他犯錯之後的心情。他透露,自己總是把事情想得很美好,但總會不小心發生失誤,常常需要向別人道歉。

被問到前女友徐佳瑩抓包他和別人傳簡訊搞曖昧、最後分手收場的心情是否也是如此?李伯恩頻頻表示「很抱歉」。

他坦承,和徐佳瑩的這段戀情中,他總是在道歉。他也說,兩人說分手時其實很冷靜,在一起時也沒有大吵大鬧過。只是分手後,李伯恩已經不再去他與徐佳瑩熱戀時常去光顧的早餐店,還會刻意繞路吃早餐,就怕觸景傷情。

拿下本屆金曲獎最佳新人的徐佳瑩,9月剛推出第2張創作專輯,她日前受訪聽聞李伯恩也即將發片,大方給予祝福。李伯恩今天聽到記者轉述後,坦言很想聽徐佳瑩親口祝福他,直說徐佳瑩是個很善良的好女生。9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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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翻版! 菲籍母爭女監護權

華視
更新日期:2010/11/01 15:46





吳憶樺翻版! 菲籍母爭女<strong><a href=監護權" />

您還記得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的故事嗎,現在台東也發生類似的監護權爭奪戰。台東一名男子跟菲律賓外勞生下了林小妹,去年男子過世後,外勞因為居留期的問題被抓進收容所,不過她也贏得林小妹的監護權,但林小妹的祖父母不願意放人,堅持要把林小妹留在台東。

三歲的林小妹站在紗門後面,伸出小手跟外人打招呼,但林小妹的叔叔卻馬上擋住林小妹就怕林小妹會被帶走,因為照片中菲律賓籍的外勞愛菲亞,也就是林小妹的媽媽,四年前跟林姓男子熱戀生小了林小妹,但林姓男子去年血癌過世後,愛菲亞也因為居留期的問題,被抓到宜蘭的收容所,只好將林小妹留給林家的祖父母照顧,為了爭奪林小妹,跟林小妹的祖父母打監護權官司,最近法院將監護權判給愛菲亞,不過祖父母卻堅持不放人,還會把林小妹帶到工寮去躲藏。

林小妹的叔叔說,他們是擔心菲律賓的環境不好,林小妹如果跟媽媽回去會受苦,這樣的監護權大戰就如同六年前,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的叔叔,和在巴西的阿嬤打監護權官司,這次林小妹也是被迫在祖父母和媽媽之間做選擇,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必須在親人的搶人大戰中受盡折磨。 (完整影音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1/201011010598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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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翻版 台菲爭3歲女監護權

TVBS
更新日期:2010/11/01 12:06
劉錦源 





台東版吳憶樺監護權爭奪戰再度上演,現年3歲的台灣和菲律賓混血女童,台灣爸爸血癌病逝之後,菲律賓媽媽因為逾期居留,被抓到宜蘭等待遣返,為了爭奪女兒監護權,她在收容所中打官司勝訴,但是女童的祖父母不願意交出孩子,認為孫女怎麼可以被帶到國外,雙方各持己見,再度掀起台灣之子爭奪戰。

家人聲聲呼喚,臨上登機門的吳憶樺終於忍不住回頭喊了一聲,抱著叔叔淚如雨下,從此離開台灣的家,相信很多人對這一幕印象深刻,而在台灣,居然又出現了台東版吳憶樺。

一張張照片展現出夫妻倆的濃情密意,女子手上抱的娃娃笑的好開心,但現在卻爆發媳婦跟公婆爭監護權的情形,台東一名林姓男子,4年前認識35歲的菲律賓外勞愛莉亞,兩人陷入熱戀,隔年產下一女,但男子隨後過世,媽媽愛莉亞只好被遣返回國,小女嬰被祖父母給帶走,媽媽氣不過,一狀告上法院,一直到今年5月,法院才把監護權判給生母。記者:「就讓媽媽帶回去嗎?」女童叔叔:「不會啦,不至於啦,我們自然而然會想辦法。」

祖父母不願意交出小女嬰,血脈相連的情感,台灣家屬無法割捨,菲律賓的媽媽也放不下,跨海監護權的紛爭,親情角力繼續拉扯,女童叔叔說,林家會繼續為林小妹,爭取每一個留在台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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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爆汪小菲是「離婚家暴男」 提醒大S小心!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1/01 09:53
記者朱錦華/綜合報導



大陸《新快報》報導,大S跟汪小菲認識20多天即閃電訂婚,卻存在著不少疑團。許多網友紛紛出來爆料。昨日(31日)又有有網友爆料說,汪小菲曾結婚生女,於3年前離婚。由於他「無財又負債」,連分手費都沒給!

汪小菲是離異家暴男?

最先爆出兩人訂婚消息的某知名論壇上,一名稱作「魚戲蓮葉上」的網友繼續爆料,稱汪小菲其實是「離異、有女、無財、負債家暴男」。並提醒大S小心步上李湘與賈靜雯的後塵。

據該帖描述,汪小菲曾跟一名酒吧女結過婚。「他3年前就和前妻關某離婚了,當時他女兒汪某月才剛滿1歲。離婚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據男方稱女方以懷孕強迫其結婚,雙方並無任何感情,而且女方無正當職業(在酒吧里混而認識的'女招待),婚後惡習多多,對長輩非常不孝順,脾氣性格都很差。女方則控訴男方家暴以及不管家庭。在外面鬼混,聯合公婆欺負她,只因為她生了個賠錢貨。」

該網友稱這起離婚官司就發生在自己曾工作過的法院,當時汪小菲稱自己跟關某雖然領了結婚證書但沒辦喜酒,所以他們家根本不承認關某是他們家媳婦。 而且當時領證也是被女方懷孕所要脅,所以認為自己跟關某沒什麼關係,請求法院判決廢止兩人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此外,汪小菲自稱沒有財產,他的生活費都是母親給的,而且名義下雖有產業,但基本處於負債狀態,其個人資產基本為零,所以無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調查後,證實他所說基本屬實,其個人確實無資產,平時所用所花都是母親給的生活費,所以其前妻關某未能分到他的財產。

最後法院判決女兒歸女方撫養,汪小菲負擔女兒每月生活費1000元直到其18歲為止。當時汪小菲的前妻關某聽到判決後在法院哭得死去活來,一句一句「騙子」的罵汪小菲。

該帖像一顆威力不小的「炸彈」瞬間就炸開了,不少網友認為「大汪戀」前景堪憂。

據知,大S和汪小菲10月29日從上海飛北京跟張蘭見面吃飯,準婆媳第一次見面,大S就送上名貴的愛馬仕包包,逗得張蘭很開心。對此,網友則有另一番解讀,指汪媽媽其實也是為兒子找了個「靠譜有錢」的女友而開心。「以前總是自己給兒子生活費,現在好了,兒子找了個有錢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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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護妻 否認大S是小三

聯合
更新日期:2010/11/01 07:55
記者王筱君、王景新/綜合報導



成功擄獲京城四少汪小菲的大S,幸福到連呼吸的空氣都和常人不同,甚至拿「克拉克vs.超人」做比喻,炫耀自己的獨到眼光。汪小菲不但主動發文護妻,指大S絕對不是第三者,還警告有心人「別長那麼多髒心眼,行嗎?」

「如果你愛上了克拉克,發現原來他拿下了眼鏡就是超人,你還愛他嗎?偷笑吧,還計較什麼。」平凡的克拉克竟變身成身價120億的俏江南接班人,也難怪婚事有譜的大S,頻在微博上發出幸福宣言。

不過早在今年7月,大S就曾在微博上宣稱,「一直以為面對愛情要學會防守,現在驚覺學反了,其實該學的是如何下手。」「大小戀」究竟真如大S宣稱的「一見鍾情」、「第四次見面就訂婚」;還是大陸網友爆料的「橫刀奪愛」,已成各界熱議話題。

由於媒體8月還拍到汪小菲與張雨綺的牽手照,大陸網友抽絲剝繭,發現大S當時頻在微博上抒發,「戀愛像開車,該積極的時候不積極……簡直就是人間凶器」、「曖昧真是讓人痛苦又讓人快樂」,推測大S很可能7月就當了「小三」(第三者),倒追小她5歲的汪小菲,才會有如此「苦澀」的心情。

眼看未婚妻被說成是「第三者」,汪小菲昨反擊:「我倆就是安以軒那天認識的,非常投緣,而且都想結婚。」汪小菲還以「先成家後立業」為由,聲稱家庭穩定才是事業的基礎,並誇讚大S善解人意。

對於大小戀是要替俏江南宣傳的流言,汪小菲也直呼荒謬。

但網友似乎不太買帳,有人酸問「超人的緊身衣胸前是不是寫著$」,還有人將大S的經典名言改成,「我聞到的不是Double A的味道,而是紙鈔的油墨味…」還把大S的幾段戀情下註腳成「高的→帥的→有錢的」進化論,諷刺是「豪門人生」前傳篇。

而小S在微博寫錯姊夫的名字,把小菲誤植成小飛,她趕緊澄清:「對不起~妹妹一急寫錯姊夫名字!小菲,感謝你讓我姊開心,她現在看起來像個18歲少女!感謝你讓我媽安心,她心中大石總算能放下!感謝你的出現,我們全家充滿愛!以後我吃俏江南免費嗎?」讓人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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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暴夫>裝神弄鬼 毆妻虐妻

自由
更新日期:2010/11/0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陳姓男子假借鬼神上身,不僅多次毆妻,還以鬼神名義恐嚇妻子不得離婚,否則將降禍於她,不堪身體與精神受折磨的妻子聲請保護令,新竹地院裁准。

林姓女子向法官指控,結婚4年以來,先生始終懷疑在竹科工作的她有外遇,因此夫妻倆爭吵不斷,去年她發現家中藏著吸食器與安非他命粉末,才知先生背著她吸毒,立即將這些物品交給公公處理。

日前先生在她生理期還要求行房,被她拒絕,陳男甩她耳光,還說話侮辱她,且晚上不讓她睡。隔月陳男又在生理期硬要行房,林女不肯,陳男抓她頭髮拉頭撞牆,還緊勒住脖子,讓她喘不過氣來。

事後2人又起口角,陳男再毆妻一頓,林女憤而離家在街上遊蕩,直到凌晨返回住處收拾行李想走,先生見狀再勒住她脖子,將她雙手壓制在背後,不許她離開。

林女趁機掙脫報警,從警局做完筆錄返家後,先生在門口「迎接」,當場揮拳痛擊她後腦,林女受此攻擊癱倒在地,出現腦震盪現象而嘔吐不已。出院後即躲在友人住處,再也不敢回家。

最後林女要求雙方協議離婚,並約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陳男開車載她並停靠路旁,翻白眼假裝鬼神上身,藉以嚇她不准離婚,還說如敢忤逆天意,硬要離婚的話,鬼神將會降禍在她身上。

林女嚇得趕緊衝出車外,這時陳男突然「退駕」,也跟著追出車外抓住妻子,想把她強行拖回車上,所幸正好遇到巡邏員警經過,陳男才收手離去。

陳男坦承,自己毆打妻子是因為吸毒後精神恍惚所致,至於遭妻指控鬼神上身一事,則稱「記不得了」。

法官調查,陳男有施用毒品的勒戒前科,且疑有繼續施用毒品的習性,加上妻子指控他裝神弄鬼的虐待情節,認為陳男有接受心理或精神狀態鑑定的必要,以瞭解有無人格異常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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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拋家棄子 元配訴離判准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1/01 03:13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王姓台商廿多年前到大陸廣東經商,外遇生子後,即對元配家庭不聞不問,期間兩人雖曾簽定離婚協議書,但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前,王又打了退堂鼓,元配隱忍至今,決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判准,結束兩人卅四年婚姻關係。

王姓台商婚後育有兩名子女,與妻子感情尚屬融洽,但民國七十七年間,王為拓展業務,到大陸廣東經商,卻和大陸女子外遇生子,元配雖獲知此事,為避免子女受到家庭破碎影響,決隱忍不發,獨力扶養子女長大。

直到八十四年,王因經商失敗回台,兩人雖同住屋簷下,但形同陌路。王還按月將薪水寄到大陸給二奶,其餘薪資則花在聲色場所,九十年間王某再赴大陸,期間曾拿了五、六十萬元回家,但從九十八年初迄今,音訊全無,行蹤不明。法院調查期間,曾傳喚王某的兒女作證,兩人表示,學費及生活費用都是靠自己打工或是辦理助學貸款及母親支付,兩人均有一、兩年沒看過父親;而法院也查出,王從去年底出境後,就沒有入境記錄。

法院依元配所述,認為王長期以經商為由常駐大陸,期間鮮少返家,或分擔家庭生活及子女教育費用,加上迄今行蹤不明,已屬惡意遺棄,遂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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